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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国ETC联网开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09652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1046号
发布机构: 厅财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国ETC联网开通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2-23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电子收费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中交榆佳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2014年12月底我省将和全国其他13个省市实现电子不停车联网收费。为保障ETC系统顺利开通,扎实做好联网开通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准备

    (一)认真落实联网切换工作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2014年度开通方案》(交路网〔2014〕199号)要求,细化联网切换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实施部署。省内软件切换要按照《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关于升级联网高速公路收费软件的通知》(陕高收函〔2014〕159号)要求实施。各单位(含所辖“结算单位”路段)要与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加强业务沟通,通报情况;“省中心”要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收费公路联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确保联网切换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展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全面开展联网相关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重点是发行系统、省中心系统、ETC/MTC车道、通讯链路、呼叫中心、客服网站等,将系统调整到最佳运行状态。

    (三)做好联网相关的业务准备。按照《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暂行)》(交路网〔2014〕181号)要求,组织必要的业务宣贯。“省中心”、管理运营单位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要及时到位,并熟练使用全国ETC联网相关业务系统。针对联网测试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限时整改,在联网开通前落实到位。

    二、开通时间

    (一)试运行时间:2014年12月21日8:00时。试运行前,全省联网高速公路收费站所有入出口车道(ETC/MTC)软件要升级完成,车道收费系统正常运行,通信网络畅通、稳定,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试运行期间,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系统运行状况,及时排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固系统保障,确保正式开通后系统整体运行平稳可靠。

    (二)正式启用时间:暂定于2014年12月31日24:00时(最终以交通运输部正式通知时间为准)。届时,全国ETC联网2014年度实施的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等13省(市)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将能在我省高速公路使用。我省发行的三秦通电子支付卡也能够在上述联网省(市)使用,同步实现军车ETC通行。全国联网省(市)电子支付卡与我省三秦通卡使用方法和现场操作流程一致,通行费资金清分结算需要登录国家结算中心业务平台进行操作,省内联网单位资金清分结算仍按照我省现行联网收费相关制度规定操作。

    三、开通运营

    各单位应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规范操作。各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应确保收费站产生的跨省交易数据能够实时完整的上传至省结算中心,按照规定时限将黑名单下发至车道并完成更新。妥善保管并及时提供与争议处理相关的交易明细、通行记录、车道日志、图像、录像等证据,严格按照处理流程及规定时限办理争议交易以及特殊业务。

    四、应急分工

    (一)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电子收费公司):一是做好全国ETC联网收费统筹协调。二是及时传达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指导软件升级,做好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归集完善工作。四是及时收集归纳并研究协调解决全国ETC联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国ETC联网工作平稳启动。五是对发行系统、省中心系统、通讯链路、呼叫中心、客服网站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是在省界收费站(陕西府谷、陕晋界、禹门口、陕西壶口、陕西佳县)安排重要力量现场指导、指引持卡车辆正确通行ETC车道。二是协调技术支持单位驻站,及时处置技术故障。三是全面开展联网相关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工作,重点是ETC/MTC车道系统、收费专网等,确保收费系统稳定运行。四是安排人员收集整理ETC联网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尤其重点关注安装多个电子标签(OBU)或持多省卡车辆的通行情况,及时报送省收费中心。五是收费站设立咨询服务点,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减少收缴争议。对能够自行答复、解决的投诉要做到现场处理,涉及跨省投诉的要及时转至省收费中心协调处置。

    (三)三秦通卡发行合作银行。一是要严格遵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全国ETC联网总体技术要求和补充要求,对现有三秦通卡的发行系统软件和密钥结构进行升级调整,采用统一新版密钥结构,确保新发行的联名三秦通卡符合全国联网要求。二是各银行要采取主动告知、用户自主选择两种方式,对在用不符合全国ETC联网要求的旧用户卡全部免费召回。三是要妥善处置扣费争议,由于一车多签、一车多卡等情况发生的多扣费情况,在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函告“省中心”做好退费工作。四是要利用网点、网站开展多形式的公告提示宣传,落实专人负责数据更新、受理客户查询,保持客服畅通。

    (四)分工协作即时妥善处理异常情况。各单位要预排ETC收费全国联网工作应急预案,着重梳理可能发生的焦点问题投诉、系统故障、负面报道等,积极有效地应对联网切换期间及联网运行初期出现的异常情况。存在已发行设备需升级、一车多签、一车多卡等情况,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尽量减少对联网收费运行地影响。“省中心”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029-12122。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是今年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部党组对ETC推广应用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进全国ETC联网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杨传堂部长要求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牢牢把握交通运输发展大势,再实施ETC上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立下“军令状”,打好“歼灭战”。全国ETC联网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克服困难,通力配合,全力以赴,确保按期顺利实现ETC全国联网。

    (二)加强培训,掌握政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全国ETC联网相关文件规定内容,充分认识其目的和意义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收费中心及时传达下发ETC全国联网有关收费、技术、清分结算政策规定,统一进行政策解读,收集整理全国联网收费成员单位非现金缴费卡卡样(见附件,后续新增卡样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整理下发各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收费人员现场操作培训,结算清分操作培训,对各省卡样进行辨认培训。

    (三)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要组织全省高速公路联网单位大力宣传ETC的作用和意义,通过多种渠道使公众了解ETC联网范围、服务渠道、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最大程度的方便用户使用。统一政策宣传口径,注重宣传工作实效,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加大ETC联网宣传力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在主线收费站和城市出入口收费站开展宣传,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服务区开展ETC整体形象宣传与推广,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认知度,为全国ETC联网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责任追究。在联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网络中断、数据传输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恢复,重大故障应及时上报,请求指导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收费系统通信网络出现故障且不能按时修复、数据上传更新不及时、出现收缴争议现场处置不力以及各项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国ETC联网收费工作,甚至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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